美国亲属移民I130政策

2016/12/22 13:19:26   15118   用手机打开   作者:世贸通移民   在线咨询

  I-130 一直以来是亲属移民申请的第一步,无论是公民或绿卡身份申请配偶还是未成年子女移民,都需提交I-130表。在此世贸通移民小编将美国亲属移民I130政策进行了整理。


  可以申请I-130美国公民的亲属如下;


  1) 美国公民的配偶;

  2)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下未婚子女。包括美国公民之配偶同其前夫或前妻所生的18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及美国公民合法领养之16岁以下未婚子女;

  3)美国公民21岁以上未婚子女;

  4)美国公民已婚子女;

  5)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美国公民为其兄弟姐妹申请时需超过21周岁)

  6)美国公民的父母。(美国公民为其父母申请时需超过21周岁)。


  此外,美国永久居民也有权利为亲属申请I-130来美团聚,这些亲属则是:1)永久居民的配偶;2)永久居民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3)永久居民的21岁以上未婚子女。


  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亲属,均可由申请人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即I-130。根据美国移民局最新规定,从2011年8月15日起,居住国没有移民局USCIS办事处的美国移民申请者在为亲属提交I-130移民申请的时候,必须向芝加哥的移民局锁定信箱递交申请。这个新政使得I-130整个申请程序变得更加快捷和方便,也让USCIS 在处理申请文件的时候更加灵活。


  而对于其居住国有USCIS移民局办事处的申请者即可以将申请提交到USCIS的芝加哥信箱,或者将申请文件提交到当地的移民局。由此开始,海外申请者可以期待同美国境内申请者享有同样的申请速度。根据2011年7月移民局备忘录,这些申请者会享有更多的时间来反馈移民局提出的证据请求 Requests for Evidence (RFE)。海外申请者现在有12周的时间来回复移民局补证据通知,外加14天的海外邮寄时间。


投资有风险,以上信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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