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通综合消息:626日,随加拿大联邦预算案(Budget Bill)C-31法案619日在国会通过,联邦移民部取消投资移民和企业家移民法案正式生效。受法案影响的申请个案达2.2万个家庭,移民部将在未来数月退回申请费、申请文件或者投资款。世贸通专家指出,根据移民部620日一份编号585Operational Bulletin“操作手册”,有极少部分申请可以继续审理,但要符合如下条件:

 

移民官在2014211日前,已对申请人做出原则性批准,虽然619日前还未作出最后批准(审查申请人的安全和犯罪背景查核及健康检查结果)

 

移民官在211日当天或之后,才对申请人做出原则性批准,但在619日前已作最后批准的申请,该批准仍然有效,后续程序可继续(包括核发永久居民身分的确认信等)

 

 官国荣特别提到从619日新移民法案生效开始,如不符上述提到继续审理条件的申请将一律作废,申请费将陆续退回。基于新移民法条例S 87.5,申请人不再拥有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权利,因为联邦法院将基于619日通过的移民法案,拒绝受理619日之后递交的上诉申请。

 

世贸通专家指出:有两类上诉申请可能可被审理:第一类是某些申请人在211前曾被移民局拒签且提出上诉,联邦法院在211日前受理申请人的上诉,则联邦法院会继续处理这些上诉申请;第二类是64日前向联邦法院提交上诉,得到法院受理及法院在64日开庭聆讯的约1500个家庭的上诉。

 

  “操作手册”没提到新法案是否影响上述提到的第二类上诉,因为不是移民部的权限,而是联邦法院权限。代表1500个家庭中部分家庭上诉的律师Tim李希告知官国荣,已向联邦移民部提出问询,移民部将如何对待这1500个家庭的案子。据Tim的判断,主持64日开庭聆讯的法官,可能在今秋做出裁决。

  世贸通编辑


投资有风险,以上信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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