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签证

2015年01月05日

2013年9月19日由西班牙国会众议院秘书长马努诶尔阿尔巴纳瓦罗签署通过《对企业家及其国际化的支持》,并于2013年9月28日正式公布于西班牙官方立法机关网站并正式生效。


新的政策取消了移民监,不再有硬性居住要求,对于不方便在国外居住的人群来说非常适合,主申请人移民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同时获得身份,审批条件非常宽松。非西班牙籍的外国人士如计划入西班牙国境进行有意义的经济投资,可以申请居留签证。


重大经济投资需满足以下条件:


1、认购200万欧元的公债,或100万欧元的股权或西班牙银行存款。


2、在西班牙投资买房者,每个投资人须购买50万欧元以上没有任何债务或抵押的不动产。

可以是一处或多处,超过50万欧元的房产起超出部分可以利用银行贷款。


3、在西班牙投资经营公司属于西班牙鼓励项目,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a)创造就业岗位。

b)在本区域将发展社会经济影响的投资表现。

c)具有高科技价值。


以上在西班牙投资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拥有该公司绝对股权,并有权任命和解除其他董事会成员的公司法人,同样被理解为具备投资居留资格。(备注:目前投资经营公司类型我司暂时不做,主要以购房移民为主。)


获得投资者居留签证后,持有人能够在西班牙境内居住至少一年。在满足了所需居住时间后,外籍投资人士如有兴趣在西班牙境内继续居住,可申请更新居留,更新后可再居住2年,两年有效期满后,投资者在保有其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可继续申请两年居留权。最新消息通知,2014年3月10日西班牙投资促进局局长José Carlos先生再一次确定,在西班牙申请长期居留的条件已简化为:在西班牙境内合法的每年连续居住183天以上,满五年即可申请长期居留。长期居留为授权于在西居住和工作的外国人士享有与西班牙公民一样的权利,投资者可在得到长期居留卡后售卖投资项目,并且无限期的在西居住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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