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对出生公民权适用范围的界定,正在进一步收紧。《风云突变!美国出生公民权新草案来了》《留美身份警钟!赴美生子迎新一轮严查》(详情点击阅读世贸通此前报道)
当地时间9月4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发布临时最终规则,对部分外国政府雇员在美国出生子女的身份认定作出新的规定。
世贸通移民关注到,按照DHS新规,如果孩子出生时父母双方均不是美国公民,且至少一方属于规则定义的“外国政府雇员”,该子女可能不会因出生在美国而自动取得美国公民身份。与此同时,符合条件的孩子可以申请登记成为美国永久居民。


一、这次调整,关键变化在哪里?
过去,美国出生公民权本身就存在少数例外。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在美国出生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原则上取得美国公民身份,但外国外交官在美出生的子女长期以来属于典型例外,因为其父母具有特殊的外交身份及豁免。
而此次规则最大的变化,就是将这一范围从传统意义上的“外国外交官”,进一步扩大到了部分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工作人员。按照DHS定义,相关人员主要包括:
• 获美国认可的外国外交官;
• 受雇于外国驻美使领馆、且为该外国国民的人员;
• 以官方身份受雇于外国政府的人员;
• 在享有相关豁免的国际组织任职的人员。
二、不能自动获籍,符合条件可登记绿卡
此次新规还有一个重要安排。
对于因上述规定无法自动取得美国公民身份的相关儿童,美国政府同步提供了永久居民登记路径。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Form I-485申请登记成为美国永久居民,DHS也同步调整了相关申请规则和表格。
按照规定,申请人需要满足相应条件,包括在美国出生、出生时父母双方均非美国公民、至少一方属于规定范围内的外国政府雇员,并持续保持在美国的居所等。
如果孩子本身享有外交特权或豁免,在永久居民身份正式生效前,还需要按照规定放弃相关特权和豁免。
简单来说,对于受到新规影响的孩子而言,身份路径可能从过去的“出生即取得美国公民身份”,变为“不自动取得公民身份,但符合条件可登记成为永久居民”。
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新规目前仍受到司法诉讼影响。9月2日,马里兰州联邦地区法院在相关案件中发布初步禁令,因此DHS目前不会对受禁令保护的人群采取与法院裁定相冲突的措施。后续新规能够在多大范围内落地,仍需关注司法程序的进一步发展。世贸通会保持持续关注,若有新变化,会第一时间与大家分享。
三、出生公民权审查正在持续收紧
如果把这次新规放到近期一系列政策变化中来看,美国政府在出生公民权问题上的收紧方向已经越来越明显。
此次新规虽然只针对特定人群,但从此前的出生公民权行政令,到针对“赴美生子”的限制措施,再到如今DHS进一步细化相关适用规则,美国政府围绕“谁可以因出生在美国取得公民身份”的审查和适用标准,正在持续趋严。
虽然部分措施目前仍面临司法挑战,但对于有美国教育、生活及长期发展规划的家庭来说,一个趋势值得重视:
通过孩子出生地来获得身份确定性的空间正在缩小,父母自身是否拥有稳定、长期的美国身份,也变得更加重要。
相比签证、临时身份以及容易受到政策变化影响的身份路径,提前规划长期身份,可以让家庭在子女教育、在美生活、就业发展等方面拥有更大的主动权。
亚洲品牌500强、专注移民20余载的世贸通集团,1998年从香港起步,扎根香港20余年,在香港、内地均设有专业公司。多年来,世贸通持续关注美国移民政策变化,并为有长期赴美规划的家庭提供身份规划及项目服务。

目前,对于希望通过投资方式获得美国长期身份的家庭来说,EB-5依然是值得重点关注的路径之一。
目前,新法下乡村EB-5项目仍享有预留签证名额和优先审理;对于符合条件、且人在美国保持合法身份的申请人,在无排期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双递交”同步推进身份调整。
与此同时,EB-5也正临近两个重要时间节点:2026年9月30日祖父条款节点,以及2027年1月1日投资金额调整节点。
对于已经明确有美国长期规划的家庭来说,与其把身份希望寄托在未来政策是否宽松,不如尽早结合自身情况,提前建立一套更稳定、可控的身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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