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中,唯有美國規定無論居住地是何處,美國公民都需向國家繳税。不僅針對美國公民,還同樣作用於持綠卡的美國永久居民。那麼美國投資移民者該如何去遵循規則合法報税、納税呢?美國綠卡持有者納税指南來了!
根據FATCA的條規,外國金融機構必須向美國税務局,提供美國納税人的資料,包括他們持有的外國公司實質性所有者權益。根據美國國會税收聯合委員會,援引這項税務法追税,未來10年估計可為政府增加87億美元的税收。
綠卡持有者納税指南規定根據美國國税局發佈的《綠卡持有者納税指南》的相關規定,美國綠卡持有者不論是居住在美國,還是居住在美國以外地區,只要綠卡持有人是合法的美國永久居民,便有義務申報在全世界範圍內不管以何種方式獲得的收入。
全球所得的範圍包括投資移民者個人薪資收入、海外銀行賬户、股權或股票等投資收益等等。為了避免雙重納税的現像出現,美中之間簽有《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協定》。
根據協定,持有綠卡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已按照中國税率繳納完税款,只需向美國提供相關繳税證明,即可免除相應數額的納税義務。但由於美中兩國間的税制不一樣,綠卡持有者可能面臨在美國和中國都需要報税甚至是兩地同時都要繳納所得税的情形。
比如某人在中國的年收入是200,000美元,按照中國納税税率向中國政府繳納個人所得税後,在向美國國税局申報個人所得時要先去掉在中國已繳納的所得税金額,如果其收入低於美國應納税金額,則不需再向美國繳納個人所得税。但如果當事人收入按照美國税法和税率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時,他就需要向美國國税局補繳個人所得税。
與此同時,美國的税務制度中有各種的合法途徑進行合理避税、申請退税。任何持有綠卡的家庭都可以通過自己的家庭會計師制定符合本家庭的報税、避税方式以及申請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