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説美國移民最便捷的是EB5投資移民,那麼移民美國最快捷的應該屬L1A簽證了,4個月快速登陸美國後,L1A簽證轉綠卡也是在正常經營活動中即可實現的。今天來跟大家介紹一下如何辦理美國L1A簽證轉綠卡。
首先,投資移民人士可依託國內公司,通過投資或收購在美國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就能申請L1-A工作簽證前往美國,當子公司或分公司良好運營一年以上,L1-A簽證就能申請轉為EB-1C,從而移民美國。這是目前最受追捧的移民途徑,週期短,零風險,還能賺錢拓展美國市場,順便快速拿個綠卡。
明確兩個概念:L-1A和EB-1C
L1-A是一個非移民簽證,即跨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簽證。如果簽證持有人期間不申請綠卡,通過申請延期的方式,其可以該身份在美國工作長達7年。(雖然是非移民簽證,但允許申請人擁有移民傾向。)
EB-1C是一個綠卡類別,是專門給跨國公司派往美國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設置的,獲得EB-1C綠卡的受益人高管及親屬可以成為美國永久性居民。
從L1A到EB-1C詳細解析
經典模式:
①國內母公司在美國成立新公司,派高管過去經驗管理,高管拿L1A簽證過去籌備新公司。
②美國新公司成立一年以後,如果發展規模達到EB-1C的申請要求,高管可以直接申請EB-1C。
對於新公司申請L-1,新公司在美成立初期沒有盈利要求,只要正常運營,維持僱員並保持三層組織架構(至少三層才能支撐高管職位,L1A的持有人必須是高級管理人才),僱員可以允許是兼職。運營期間與最初申請時候的商業計劃書差別不大即可輕鬆續簽。
L-1A較大的優勢是可以快速登錄美國,全家享受綠卡待遇,也是企業家赴美髮展並申請移民的一條捷徑,對於L-1A沒有行業限制,也沒有投資額限制,在美沒有跨過公司的,只要成立新公司即可快速申請,一家公司可以同時為多個高管申請。
比如公司在美國成立了一家公司為高管A申請了L-1A簽證,後續高管B又用這家公司申請了L-1A,高管B並不需要重新成立一家公司去申請L-1A,同時為兩個人申請也並不會因此對國內公司和美國公司相關要求提高。
轉綠卡的基本要求是每年在40-60萬美金的營業額(不同行業會稍微不同,具體行業具體分析)美國的企業發展到有三層的組織機構圖並且僱傭了大概10個員工左右就可以在持有L1簽證滿一年後提出EB-1C轉綠卡申請。
當然如果中國母公司直接收購美國一傢俱有實力的美國公司。中國母公司的高級管理者可以直接辦理EB-1C從而申請和獲得綠卡。
L-1A轉EB-1C成功案例
申請人:某公司高管兼創始人
行業:農產品加工
公司人數:15人
公司營業額:500-600萬人民幣
申請人公司在國內成立5年以上,營業額一直比較穩定,企業是做農產品加工生意,主要合作方都在北美和國內,想依託美國的市場和技術更好的服務兩個主要市場的客户,為了公司業務的更好發展,有了赴美開辦企業的想法,同時申請到L-1A簽證太太還可以在美國陪小女兒讀書,客户將公司地址選擇在税收低的德州,選好了公司地址後開始著手準備L-1A的申請,從申請到拿到L-1A僅僅用了四個月的時間。
當然拿到L-1A簽證並不是大部分客户的真正需求,考慮到美國公司的持續發展和對美國身份的渴望,拿到永久綠卡才是客户真正的目的,客户在美國公司成立近一年時開始考慮辦理EB-1C的事情,諮詢過申請條件後結合自己公司的情況,律師覺得非常有把握,客户公司一直保持著正向盈利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