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或修改離婚法案

2015/06/26 09:53:02   2788   用手機打開   作者:世貿通移民   在線咨詢


近日,張柏芝謝霆鋒離婚事件吵的沸沸揚揚。 謝霆鋒與張柏芝2006年在菲律賓注冊結婚。根據菲律賓法律當地是不允許離婚的(只可“合法分居”)。由于禁止離婚帶來的弊端,菲律賓國會“法律修訂委員會”5月30日表示,將于6月1日正式啓動對《菲律賓離婚法案》的辯論。感情破裂、難以彌合的分歧、沒有遵守婚姻的義務等都可能將成爲今後菲律賓夫婦提出離婚的理由。

菲律賓是世界上僅有的兩個不能離婚的國家之一。禁止離婚法已經在菲律賓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和家庭問題。一方面,由于缺乏離婚手段的保護,婦女成爲家庭暴力的首要受害者。根據菲國家警察署的統計數據,2009年在各類針對婦女的暴力事件中“毆打妻子”的情況占到72%。另一方面,由于不能合法離婚,相當一部分菲律賓家庭長期處在畸形狀態,婚姻之外沒有名分的結合司空見慣,從而造成了有關撫養權、遺産分配等諸多民事糾紛。曾參加2010年副總統競選的菲著名女參議員萊加達早已與丈夫正式分開,卻一直難以擺脫這段婚姻的困擾。這類例子又導致許多菲律賓人對結婚産生恐懼心態而選擇單身,現任總統阿基諾三世迄今爲止就仍是個單身漢。

疑雲:謝霆鋒張柏芝真的不能離婚?

即使謝霆鋒和張柏芝感情走到盡頭,就肯定會離婚嗎?獲悉,菲律賓雖然沒有離婚法,只能申請婚姻無效,但有6種理由可申請,分別爲夫妻任一方未滿21歲且未獲父母同意;任一方心智異常;欺騙對方以取得結婚;逼迫恐嚇對方以取得結婚;任一方無法身體力行婚姻之實;以及任一方有性傳染疾病。由此看來,張柏芝雖被查小欣爆料以兒子爲挾,向謝家索取財産,但不符合以上任何一條婚姻無效理由。

另一方面,近日也有律師提出,謝霆鋒和張柏芝雖在菲律賓注冊結婚,但二人爲中國香港居籍,對二人婚姻狀況,香港法院對兩人具有司法管轄權。有媒體也在昨日采訪到香港地區打離婚官司名氣甚大的邝加賢律師,他同樣這樣認爲,提出謝霆鋒和張柏芝均爲中國香港人,此前兩人在菲律賓結婚,香港法院承認二人有效婚姻,但並不意味著兩人需遵照菲律賓婚姻法的規定不得離婚。兩人可以依照香港婚姻法,提出離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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