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移民方面又有兩項變化值得關注。一個是關於申請表上的簽名,一個是關於在美國搬家後申報地址。對申請人來説,這些看似很小的細節,如果處理不好,也可能帶來實際風險。

1、無效簽名新規:
從“可補正”到“直接否決”
2026年5月11日,國土安全部(DHS)在《聯邦公報》發佈了關於移民福利申請簽名要求的臨時最終規則。該規則明確,如果美國移民局(USCIS)在案件受理後發現申請材料中存在無效簽名,審理官員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拒收申請,或者在完成審理後直接作出否決決定。
這意味著,過去很多申請人容易忽視的簽名問題,未來可能不再只是“補個簽名”這麼簡單。
• 受理不等於安全:申請人不能再抱有“只要被受理就萬事大吉”的僥倖心理。簽名問題可能在審理後期才被發現,屆時將面臨直接否決的後果。
• 申請費不予退還:一旦被“否決”,移民局將保留申請費用,因為該申請被視為已完成審理。
• 欺詐風險嚴查:新規特別針對近年來激增的“複製粘貼簽名”、“軟件生成或圖章製作的簽名”、“未經授權代簽”等欺詐行為。數據顯示,因簽名問題被否決的案件已從2021財年的300起激增至2025財年的近3000起。
該規則將在《聯邦公報》公佈後60天生效,同時開放公眾評議期。

將申報更多信息
另一項值得關注的變化,是移民局於2026年5月7日在《聯邦公報》發佈了一項關於AR-11(外籍人士地址變更卡)的重要提案。
根據提案,未來在申報地址變更時,申請人需要提供比以往更多的個人信息,包括:就業信息,如當前工作狀態、僱主名稱及地址等;就學信息,如學校名稱、學業進度及專業等;公共福利領取情況,如是否正在申請或領取某些政府公共福利等。

據移民局現行説明,除少數例外情況外,所有在美國的外籍人士通常需要在搬家後10天內向移民局報告地址變更。這次公告的重點,是移民局擬在地址變更申報中增加更多信息收集內容。這意味著:
• 動態合規監控:移民局將把地址變更作為一個動態窗口,實時核查非公民在美期間的身份合規性。例如,H-1B簽證持有人是否仍在指定僱主處工作,F-1學生是否仍在原校就讀等。
• 公共負擔審查前置:新增的福利領取信息,將使移民局在申請人進行任何身份調整或簽證續簽之前,就能提前評估其是否涉及“公共負擔”問題。
• 合規成本增加:申請人需要花費更多精力來整理和證明自己的就業、就學及福利狀況,申報過程將變得更加複雜。
需要注意的是,這項內容還只是提案,目前處於60天公眾評議期,截止日期為2026年7月6日。後續移民局還需要根據公眾意見進行審閲,並經過相關審批流程,才可能正式推行新版表格。世貿通會保持持續關注,有新消息會第一時間與大家分享。
窗口期與行動指南
在這樣的背景下,申請人一方面要更加重視簽名、地址更新等基礎合規細節;另一方面,也會更加關注哪些移民路徑仍然具有相對清晰的規則和時間窗口。對於很多計劃長期規劃美國身份的家庭來説,EB-5投資移民仍然是重要選擇之一。
EB-5關鍵時間節點:
• 祖父條款截止日(2026年9月30日):這是EB-5新政下重要的保護機制。只要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成功遞交申請,即使未來區域中心法案到期或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申請人的案件仍將按照舊規審理。
• 投資額上漲(預計2027年1月1日):EB-5新法規定,EB-5最低投資額將根據通脹水平每五年自動調整一次。行業專家預判,目標就業區(TEA)的最低投資額將從目前的80萬美元上漲至90萬-93.75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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