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塞浦路斯移民關注塞浦路斯法律: 2001年2月6日,塞浦路斯政府內政部長宣佈了對在塞浦路斯學習的外國學生加強管理的新規定。

內政部長宣佈,在塞浦路斯一些高等學校學習的外國學生,有的或者不正常上課,或者根本不上課,或者躲藏起來。雖然採取了一些措施,進行了一些管理,但是今天仍有必要重新進行全面研究。我們決定採取一些新的措施。
第一、每週,將由移民局和教育部一起對所有學校進行檢查,瞭解外國學生是否正常上課;
第二、增加外國學生應帶到塞浦路斯的預付註冊費和食宿費,或者銀行擔保(包括學費和食宿費),從現在的1000塞鎊增加到2000塞鎊。
這兩條規定將從3月1日起執行。
教育部長強調,塞浦路斯招收的是學生而不是非法工人。
根據塞浦路斯新聞局2001年2月6日公報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