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勞資制度

2015/06/26 09:53:02   2416   用手機打開   作者:世貿通移民   在線咨詢


菲律賓憲法規定,工人有權由工會代表其集體進行勞資談判。菲律賓勞動法也有條款規定,爲了解決勞資糾紛,鼓勵和保護這種談判,包括仲裁和調解手段。談判完成後,雙方將形成勞資談判協議(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截止2009年,菲律賓登記在案的勞資談判協議有274個,主要爲兩種類型,即經濟性和非經濟性協議。經濟性勞資談判協議直接與工人的工資和福利有關,非經濟性勞資談判協議則涉及到工會權益和各種非現金待遇。了解這些勞資制度對來菲投資無疑是非常必要的。

一、經濟性勞資談判協議

(一)漲工資

在274個勞資談判協議中,有214個(占78.1%)涉及到漲工資問題,包括增加基本工資、日薪和月薪。

1、增加日薪。最低日薪增加量隨行業變化較大,範圍在3-37比索(制造業與水、電、氣供給),最大日薪增加量固定在35-461.54比索(房地産、租賃、商業活動與制造業)。

2、增加月薪。最低月薪增加量隨行業變化較大,範圍在30-3600比索(儲、運、通訊與房地産、租賃、商業活動),最大月薪增加量固定在1000-10000比索(飯店、餐飲與制造業)。

3、增加基本工資。要求增加基本工資的談判比增加日薪和月薪相對要少。從行業來看,制造業僅要求增資4%,而水、電、氣供給業要求增資100%。

(二)福利待遇

1、醫療。包括協助住院、醫療費、醫藥報銷和健康基金(見附表1)。

2、死亡撫恤。包括雇員及其家庭成員死亡的撫恤金和喪葬費(見附表2)。

3、生育。對女性工人提供的生育福利包括順産補貼、剖腹産補貼、流産補貼、在家生産補貼,對男性工人僅提供父親補貼(見附表3)。

4、一次性福利。制造業中有10個一次性福利勞資談判協議,金額在2500-83,000比索不等。

5、貸款。貸款福利旨在解決工人的家庭經濟困難。緊急貸款是最普遍的方式,每個工人可貸款的數目在2000-50萬比索。教育貸款的數目在1000-30萬比索。勞資談判協議中還包含災難貸款(貸款數目在5000-50萬比索)、預發工資(500-2萬比索)、工資貸款(1000-5萬比索)等形式(見附表4)。

二、非經濟性勞資談判協議

(一)工會權益

在274個勞資談判協議中,有258個(占94.2%)涉及到工會權益;其中,79.6%的協議中包含工會權益條款。最重要的條款是,工會可發展會員,工人可把加入工會作爲繼續留在公司工作的條件。有些條款則確保了工人自我管理和集體進行勞資談判的權利。

(二)就業權益

盡管菲律賓憲法確保了工人就業的權益,但50.4%的勞資談判協議包含解雇的條款,即雇主如有合理的理由可解雇工人。這些理由包括:重組、被並購、聯營、解散、技術變革、虧損、衰退,以及無法控制的因素導致企業不能正常運作。勞資談判協議還規定了工人填補空缺職位的權益,一是對在職工人的提拔,二是退休雇員的親屬如符合資格可優先錄用,三是解雇人員的重新雇用。一些協議還規定,工人有權參加技能培訓,工會推薦的工人可優先考慮填補空缺。

(三)工會特權

工會最大的特權是准假,使得工人們可以離廠參加工會組織的相應活動。其他特權包括,獲得信息的權利,協助組織勞動節慶祝活動(需經費支持和發放T恤衫)。

(四)休假待遇

大部分勞資談判協議規定,工人有休假的權利,包括工休假、病假、工會准假、婚假和産假。一些協議還允許工人因葬禮、生日和緊急事項請假。

(五)醫療待遇

相當多的勞資談判協議規定,爲工人提供如下醫療待遇:牙科服務,每年體檢,住院協助。一些協議規定提供醫療費,眼科服務,醫藥報銷等。

(六)離職待遇

勞動法規定,若雇員達到退休年齡,可考慮退休。一些勞資談判協議規定,退休人員可享受退休待遇,自行辭職人員也應享受相應待遇。

(七)健康促進計劃

雇主爲雇員提供的健康促進計劃包括:舉辦計劃生育講座,舉辦健康和安全教育,購買事故和人壽保險,工人技能培訓。

(八)補充待遇

一些勞資談判協議還規定,雇主爲雇員發放制裝費、忠誠獎勵、聖誕節禮包等。

菲律賓發放特別投資居留簽證簡介2012-03-12

菲律賓投資署屬于菲律賓國家機構,專權審批國家移民局簽發的特別投資居留簽證(SIRVsia)。我國合法公民及其家庭成員都可申請此簽證,擁有此簽證您可享有多次進出菲國的簽證、永久居留權和免稅的優惠待遇。實際上您只要持SIRVsia簽證便可永久移居菲國。

申請特別投資居留簽證的資格:

* 所有外國公民(與菲律賓無邦交的國家的公民和外交部歸類被限制的人除外)都可參加此計劃。

* 申請人的配偶及子/女 (21歲以下未婚者

* 銀行存款要求--申請人需要電彙或將銀行彙票,在菲律賓投資署規定的銀行中開戶並存入USD 75,000美元存款。

* 菲律賓投資管理局申請表(我們提供)

* 有效護照(有效期不可少於六個月) 和合法入境簽證

申請特別投資居留簽證的時間:

申請人須持旅遊簽證入境菲國向我們交齊上述文件和存入上述款項,http://flbym.533.com/文件和資金完全無誤之後的30個工作日之內,我們爲申請人辦出臨時居住簽證。半年後辦出永久居住簽證。

手續辦後您或您全家將獲得菲律賓移民局簽發的SIRVsia特別居留簽證及全部證書,成爲華僑。你和你家人可以自由進出菲律賓國境,孩子也可以在那邊學習。

所有上述證件和簽證可由菲律賓國總統府及外交部公證並由我國駐菲律賓大使館認證。

十年後,可以申請入籍,成爲菲國公民。

投資報告要求:

作爲持有特別投資居留簽證的人,只要他的投資存在,他就有權居住在菲律賓。爲此,他應該提交規定形式的年終報告以證明其投資仍在菲國內。如果所說的外國人從菲律賓收回投資,那麽,他的特別投資者常駐簽證將自動終止。

* 無犯罪公證 (16歲以上人士要呈交有效期 6個月

* 身體健康公證 (有效期 6個月

* 結婚公證 (有效期 6個月) ,如果配偶加入

* 子 / 女出生公證,如果仍依靠父母的21周歲以下未婚子女加入

* 1 x 1 和 2x 2寸的照片白底彩色 (各 6 張)

* 公司名稱注冊和其它投資證明

注: 以上各項公證文書須中英文格式,一式兩份,並送到省外辦或外交部認證後再到菲律賓駐華領事館認證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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