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養老的基本原則

2015/06/26 09:53:02   2346   用手機打開   作者:世貿通移民   在線咨詢


投資移民新加坡了解新加坡生活:新加坡社會保障架構的原則是自給自足和自力更生。由于照顧退休生活所需的責任主要落在個人及其家人身上,因此不但減輕了人民對國家的依賴,也確保了國家的長遠財政發展的可持續性。不過,對于已經盡最大努力,但還缺乏其他收入來源,因而無法照顧自己所需的人民,新加坡政府會爲他們提供財務援助以及其他非經濟性協助。

新加坡不養懶人

“新加坡不是福利國家。新加坡不養懶人。”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多次重申,“如果你願意工作,而且肯努力,我們會提供援助。但如果你什麽都不做,那我們不會幫你”。

由于新加坡實行workfare(工作福利)爲核心價值觀的福利制度,政府的福利原則就是不養懶人。

在新加坡,年過70歲還在繼續工作的老人大有人在。無論是開德士(出租車)的司機,還是公共場所的保潔工,大多都是爺爺奶奶級的樂齡人士(新加坡對老年人的稱謂)。

新加坡法律規定,所有受雇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包括所有兼職、臨時和全職工作者)以及他們的雇主,都必須參與公積金計劃。至于自雇人士,則必須按法律規定繳交部分公積金到他們的保健儲蓄戶頭。

據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局提供給本報的數據,目前,新加坡政府規定凡是每月薪金超過500新元的雇員都必須繳交公積金,而雇主則必須爲每月薪金超過50新元的雇員繳交公積金。具體繳交率和繳交額爲:50歲以下的會員每月繳交薪金的20%作爲個人公積金戶頭的繳交額。加上雇主所繳交的16%,總共繳交額爲36%。年齡超過50歲和每月薪金少于1500新元的人士,其公積金繳交相對較低,繳交率從0%至全部的繳交率不等。

“不過,爲了應對預期壽命延長和人口老齡化的挑戰,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局于2012年9月1日提高了年齡超過50歲至65歲的會員的公積金繳交率,以協助他們做更好的退休准備。”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局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鼓勵子女與父母同住

德士(出租車)司機鄭先生祖籍福建,現年42歲的他一直與父母住在政府建造的公共組屋裏,他的兄弟姐妹也大多住在附近其他地方的公共組屋。

鄭先生分享說,新加坡法律規定,單身青年除非願意與父母同住,否則不可租賃或購買組屋。而如果子女願意與喪偶的父親或母親一起居住,則可以享有對父母遺留房屋給予的遺産稅減免優待;如果納稅人願意和父母或患有殘疾的兄妹一起居住,則可享受“父母及殘疾兄弟稅務扣除優待”或者“三代同堂花紅”。

“成立于1965年8月9日的新加坡共和國是世界上最年輕的國家之一,同時也是人口老齡化程度較高的國家之一,人口老齡化程度在亞洲僅次于日本。”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局相關官員說,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新加坡政府爲了促進家庭凝聚力,防止越來越多的老年人家庭出現“空巢現象”,在購買組屋時制定了多項優先購屋計劃,即對想同住或住靠近彼此的父母及已婚子女,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後可享有優先權。

“除此之外,在組屋的分配上,新加坡政府也本著孝順者優先購房、騙購者坐牢的原則分房。”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局相關官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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