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8日,兩位國會議員Jared Polis與Mark Amodei正式提交了將EB-5項目永久化的兩黨議案。在某種程度上,該議案可以視作近段時間來業界對EB-5投資移民的改革呼聲的成果,並將業界的改革要求提高到了立法案的級別,這的確是對整個美國投資移民界的重大利好消息,總的說來,這份立法案在推進EB-5改革的過程中的確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不管能否最終通過,我們最明智的做法還是以不變應萬變,切不可因此放松警惕。
 

我們在此簡單得與大家一起來了解以下關于此次移民改革法案的內容。

一、EB-5投資移民項目改革:
 

防止區域中心的欺詐行爲:在過去5年內曾經觸犯過民事或刑事欺詐案件,或曾被判刑1年以上,或曾涉及證券法欺詐或洗錢等行爲的個人不可以作爲區域中心的擁有者,總監,或擔任有重大決策性的職位。美國國土安全局需要和美國商務部合作,共同定制審查移民申請中證券相關材料的策略。

EB-5移民法Section 201(b)(1)改革: Section 201(b)(1)需要針對簽證配額問題作出補充,投資人的配偶和小孩不應被計算在簽證配額內。主申請人在條件解除後的一年,允許未滿21歲並且未婚的孩子後續加入申請。
 

預留不少于5,000張簽證名額給予投資在目標就業區域(TEA)的投資者。
 

目標就業區域(TEA)的界定由州政府裁定,國土安全局局應當按照州政府的指定爲准。一旦某區域根據人口普查數據被認定爲目標就業區域,有效期將爲兩年。

 

區域中心:設立的主要目的是爲了推動經濟發展,包括增加出口,區域生産力,就業,及美國國內的投資。根據其所提供的計劃,由美國國土安全局批准,商務部可給予意見。每個區域中心對某個特定區域將有管轄權,其計劃書需包括: 1) 將會接受國外投資者資金的新商業企業 2)由該投資直接或間接創造的就業機會 3)其他有利的經濟效應。
 

就業模型:美國國土安全局,在商務部提供咨詢的情況下,應認可區域中心提出的合理的就業計算模型,包括由出口的增加帶來的收入,區域生産力的改善,或美國本土投資的增加。
 

預審批:美國國土安全局應設立預審批程序,包括允許一個區域中心(或正在申請的區域中心)在外國投資者投資前向國土安全局局長提出其新商業企業的批准。該做法可以讓區域中心在移民局針對新商業企業(項目)作出最終裁決前補充所缺資料,以及減少在個人投資者申請時遞交重複的項目資料。
 

對先前批准的遵從:經過預審批程序後,除了重大改變(material change),欺詐,或者法律缺陷的原因,美國國土安全局應該在審核某商業企業(項目)的投資者移民申請(I-526)和條件解除(I-829)時根據之前的決定予以遵從。
 

審批時間:美國國土安全局應在申請遞交後的180天內作出決定。如發生補件,需在補件遞交後30天內作出決定。
 

二、EB-5簽證改革:

(一)去除每個國家的簽證數量限制。

(二)在《移民與國籍法》第201(b)(1)段下進行修改,將主申請人的配偶或子女也納入不受直接數量限制的申請人類別當中。

(三)對投資者子女的年齡標准進行了規定:若投資者的子女于21歲之前提交申請,那麽只要該子女未婚並在其臨時綠卡條件解除後一年內提交永久綠卡申請,該子女就不應當被認定爲超齡。
 

(四)允許同步申請:當申請人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03(b)(5)條的要求提出了申請時,如果這一申請會使外國投資者的申請受益人立刻獲得簽證,則該申請受益人就應當可以同步提交身份轉換申請。

 

世貿通移民專家分析指出:我們應當一直保持理性與辯證冷靜的態度看待業界對EB-5改革的呼聲與行動。就這份立法案而言,它的確是少有的、並且系統性地提出一整套EB-5改革方案的議案,並且從立法案的高度進一步地推進了EB-5改革的進程。但是,這份立法案當中的一些內容,或者過于理想,或者適得其反,最終可能會使它的效果大打折扣。具體來說,該新法案有以下6大利好:
 

新EB-5法案的6大利好:

1. 精准界定目標就業區
 

當確定某一地區是否是目標就業區時,政府相關部門必須依照合理而准確的數據(其中還必須包括美國統計局與勞工數據局的數據)作出決定。並且,若該地區被確定爲目標就業區後,該資格于兩年內持續有效。這項舉措進一步明確了審查目標就業區的標准,使得EB-5各方能夠更好地預估投資的風險與項目的情況。
 

2.擴大間接就業計算
 

立法案要求國土安全部應當與商務部共同磋商制定合理的崗位計算方法,並擴大了間接就業崗位的計算範圍。這無疑增大了投資者和項目開發方的成功幾率。
 

3.明確限定審批時間
 

這次的立法案對處理的時間作出了明確的限定:對區域中心投資者的簽證申請審批時間不得超過180日,在需要提供額外材料的情況下,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審批時間不得超過30日.若所提交材料未達到申請通過的要求,國土安全部應在30日之內向材料提交方發出書面通知,並給予補正機會。這無疑大幅縮短了審批時間,讓投資者的等待變得不再漫長。
 

4.EB-5行業監管更加規範
 

爲了打擊近年來出現的EB-5項目欺詐問題,議案加強了對欺詐行爲的監管。根據法案的內容,國土安全部將會對區域中心的領導和重要人員進行背景審查,有汙點的人員一律不得擔任重要崗位。國土安全部還應當會同美國證監會共同制定在簽證申請材料或取消臨時綠卡條件申請中有關證券的材料的審查標准。
 

5.取消國別限制,提高申請者家屬成功率
 

通過重新規定投資者的子女年齡標准、允許同步提交身份轉換申請、將主申請人的配偶及子女納入不受直接數量限制的類別、以及提高投資新企業的投資者簽證數量等措施,立法案意在有效地提高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的申請成功率,使得更多的投資者能夠在將資金投入美國的同時,也順利地與家人一道成功獲得美國永久綠卡。
 

6、可能緩解排期預警
 

如果投資人的配偶和小孩不被計算在簽證配額內,每年可以發放的EB-5簽證可以擴大好幾倍,可能暫時緩解和推遲排期的到來。
 

以不變應萬變,冷靜面對

我們應當一直保持理性與冷靜的態度看待業界對EB-5改革的呼聲與行動。就這份立法案而言,它的確是少有的、並且系統性地提出一整套EB-5改革方案的議案,並且從立法案的高度進一步地推進了EB-5改革的進程。但是,這個提案是否能在近期獲得通過,還有很多未知數,我們投資人更應該以不變應萬變,冷靜看待這個利好消息。
 

目前,移民業內已經達成共識且基本認定,排期、漲價和變政或是2015年美國投資移民必然發生的三大危機事件。趕在2015年變政前下定決心選定項目,或是應對這三大危機未雨綢缪之最佳良策。而現在恰恰是美國投資移民的最後黃金期限。爲減少審批時間,爭取一次成功,當務之急是選擇已獲移民局批准的優質項目。
 

作爲美國移民國內領軍品牌,世貿通移民集團18年來專注于精選項目理念,在美國移民業內開創了無數的曆史先河,在選擇項目和合理降低風險的把握能力上,更能適應當前美國投資移民關鍵時期“項目爲王”的新常態。近日,世貿通集團全面分析2015年即將影響美國投資移民申請的諸多因素,謹慎精選出已獲得美國移民局I-924批准的雙項目:紐約自由花園豪華公寓項目以及賓州高速公路項目。
 

紐約自由花園豪華公寓項目,憑其已經獲得美國移民局I-924預先批准,因此在衆多地産類EB-5項目中脫穎而出,成爲應對2015年美國投資移民排期不可錯過的選擇。不僅如此,紐約自由花園豪華公寓項目還擁有14.5倍的高額淨資産擔保,開發商Linghtstone集團爲全美最大、最成功的非上市綜合地産開發商之一,開發商創始人提供11.7倍的個人資産擔保。
 

賓州高速公路項目,已經獲得美國移民局I-924批准,並且該項目由州政府借款,州政府承諾還款,是100%美國政府EB-5項目。賓州高速公路項目第一期在短短兩個月內被搶購一空。目前,賓州高速公路項目第二期出現了比第一期更加熱烈的搶購局面。欲了解美國投資移民兩大已獲批項目,請撥打(852)2802 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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