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流程一(融資方式):
1. 准備申請材料;
2. 簽署購房協議/融資協議;
3. 繳納相關費用;
4. 文件准備完成提交電子版給律師初審。律師遞交至聖基茨和尼維斯政府;
5. 聖基茨和尼維斯政府審核;
6. 遞交申請後約3個月,申請人收到原則性批准函;
7. 完成投資,繳納剩餘的費用;
8. 申請人得到公民身份證書及護照。
申請流程二(投資房產):
1、准備申請材料;
2、選擇投資商鋪/房產;
3、繳納相關費用,簽署購房協議、監管協議;
4、文件准備完成,電子版提交給律師初審。律師遞交至聖基茨和尼維斯政府;
5、聖基茨和尼維斯政府審核;
6、遞交申請後3個月左右,申請人收到原則性批准函;
7、完成投資,資金彙入監管賬戶並繳納剩餘的費用;
8、申請人得到公民身份證書及護照,開發商交付產權文件。
申請流程二(投資可持續增長基金):
1.准備申請材料;
2.繳納相關費用;
3.提交給律師審核,文件准備完畢,律師遞交至聖基茨和尼維斯政府;
4.聖基茨和尼維斯政府審核;
5.遞交申請後約三個月,申請人收到原則性批准函;
6.申請人完成投資並支付剩餘費用;
7.申請人得到公民身份證書及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