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位优势——设在大都会且投资额保持50万的项目 该项目位于洛杉矶第34国会选区,包括洛杉矶市中心及洛杉矶东南区的十个市区,人口75万,其中区域中心内洛杉矶金融商务中心和工业中心以及著名的唐人街、小东京、韩国城等商业发达区均属于34国会选区。该项目是
美国投资移民项目中少有的设在大都市的项目。
美国移民法中明确规定了失业率为联邦平均失业水平的150%的“
美国高失业率地区”或人口少于2万人的区域,其投资额才可低至500,000美元。区域之外的投资额不能少于1,000,000美元。而此项目是
美国投资移民所有项目中少有的设在大都会,却仍然保持500,000美金的低投资额。
2、就业指标优势——真正解决就业无忧的项目该项目位于全美经济最发达地区,特别是区域中心内的洛杉矶市金融商务中心和维农市的失业率接近于零。本项目以投资额为依据,最先采用第三代就业计算模式,按移民局批准的Implan这一政府部门广为使用的经济模型计算就业人数,就业预期确定,不存在任何不确定因素。也就是说,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即可确知21个月以后的就业人数,无需提供雇员税单等详细就业信息。是
美国投资移民项目中真正意义上百分百解决就业的项目。
3、投资收益优势——与银行联合贷款项目此项目首创与银行联合贷款模式,属于债权投资中风险最低的一种投资模式,其风险与银行贷款风险相同。由威尔夏州立银行负责项目选择,将资金进行分散多元化投资,所以大大降低了风险。另外,威尔夏州立银行进行严格的资信调查、风险控制、担保抵押、放款收款、财务监控的全部贷款过程。投资者有收益保障,项目投资资金由银行统一收取,按季支付给投资人利息,预计年总收入1.6%(已扣除管理费)。所以,投资者可以完全放心。
4、精英律师团队优势——实行双律师制的EB-5项目按照
美国的律师标准制,为避免利益冲突,交易双方应设立各方专属律师。东南洛杉矶区域中心项目是目前唯一实行双律师制的EB-5项目。首先,特聘
美国首席移民大律师Lincoln Stone亲任本中心法律顾问。Lincoln Stone曾任
美国移民局首席法律顾问,是EB-5法案的起草者之一。另外,本项目还特别建立了客户的专属律师。特聘休斯顿律师事务所任客户专属律师机构,专门代表及维护客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