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GIP)
有兴趣在新加坡进行投资者,皆有资格按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的规定,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由于申请者的投资会创造经济效益和就业机会,因此对于新加坡的经济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投资方案
申请者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投资方案:
A方案:以一百万新元或以上投资在全新的业务,或者在扩充现有业务上。
B 方案:以一百五十万新元或以上投资在经本计划批准的投资基金上。
C方案:以两百万新元或以上投资在经本计划批准的基金上,其中百分之五十或以下可用于投资私人住宅,仅供本人居住。
A方案批准的投资行业
根据本计划规定,申请者可投资以下商业领域:
(1) 生物制药科学
(2) 清洁能源
(3) 教育和专业服务
(4) 电子
(5) 能源、化工和工程服务
(6) 环境技术
(7) 信息通讯和多媒体
(8) 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慈善组织
(9) 时尚和运动
(10)物流
(11)新技术
(12)精密工程
(13)运输工程
注:如果选择A方案,则必须在投资满第2年和第4年时,向经发局提交审计报告。
申请资格
投资者必须拥有:
a) 丰富的经商经验
b) 成功的创业经验
c) 商业计划书或投资计划书(A方案申请者)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评估标准
a) 申请者必须拥有至少三年的从商记录,并提交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b) 公司的主营业额准则
- 公司上一年的主营业额必须达到新币一千万元以上;
-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平均额必须达到新币一千万元以上。
申请者必须以本人营业额收入最高的公司作为申报投资计划的主公司。申请者也可合并本人所拥有的所有公司的营业额以达到要求。
c) 其他考虑因素包括申请者在其公司所拥有的股份、职责范围以及公司的利润总额等等。
亲属永久居留权的申请
您可以与配偶及二十一周岁及以下的子女一起申请永久居留权。
年龄超二十一周岁的未婚子女,可申请有效期长达五年的长期访问准证(Long Term Visit Pass)。长期访问准证与再入境许可证相关联,可以申请续签。
如果您有意为父母和岳父母申请永久居留权,您必须为每人注入额外三十万新元的投资。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须备文件
1、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英文)
须填写的申请表格如下:
表格A(FromA):个人详情
表格B(FromB):投资计划
表格4(From4): 新加坡入境准证申请表
2、签署声明接受本计划的保证书(英文)
3、业务提案或投资计划(英文)
4、主申请人及家属的护照公证书(中英文)
5、主申请人及家属的户口本公证书(中英文)
6、主申请人及家属的出生公证书(中英文)(带相片)
7、主申请人的结婚(离婚者:离婚证明+孩子监护权证明)公证书(中英文)
8、主申请人及成年家属的无犯罪公证书(中英文)
9、主申请人及家属的更名公证书(如适用)
10、主申请人家属的履历表(中英文)
11、若申请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也同时申请永居,则须提交他们的出生公证书和结婚公证书(中英文)
12、21周岁以下收养子女的收养公证书(中英文)
13、主申请人及家属彩色白底护照型照片各5张
14、主申请人所拥有的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中英文原件)
15、主申请人在主营业务公司的股权证明(工商局出具的股东信息查询证明或最近一年的验资报告或经公证的最新《公司章程》)
16、主申请人主营业务公司营业执照公证书(中英文)
17、主申请人的履历表(从大学毕业开始,包含在主要公司的工作职责和经商经验,以及在其他公司中的工作和经商经验)(中英文)
18、公司宣传册
19、主申请人及公司的荣誉证书(如有)
20、新加坡有关当局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及相关文件(英文)